甘肃中医药大学藏医学院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保证招生质量,我院根据教育部及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202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公开公正,精准稳妥地开展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公平公正,透明复试。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操作公开、监督健全。
(二)多元考查,科学复试。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全面选拔优秀创新人才。
(三)全面衡量,综合复试。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的全面考察。
(四)细化考核,量化复试。复试须细化为专业素质(笔试、面试)、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等3个方面进行考核,且所有复试涉及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都要有量化复试结果。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藏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学校总体安排,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相关业务培训、复试考核、突发应急处置及本学院考生申诉的受理等。
2.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复试现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出的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2024年3月30日8:30
五、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为:甘肃省合作市人民东街52号,甘肃中医药大学藏医学院
六、资格审核
1.所有考生复试资格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的复试要求。
2.学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所有考生在复试前要向学院提供:
(1)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3)准考证(复印件1份):
(4)政治审查表原件:
(5)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参加复试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流程缴纳复试费100.00元/生。在复试前统一收取。
资格审查时间:3月29日(8:30—17:30)
地 点:藏医学院教学楼5楼503
联系人:本考老师
联系电话:13909412202
七、复试内容
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包括专业素质(笔试、面试)、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等三个方面。
1. 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素质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主要内容为藏医基础、药物和临床基础知识。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综合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和品德修养情况、团队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状况等。
3.外语能力考核。重点考核考试听、说、读、译等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朗读英语短文、口语表达、自由对话等。
复试中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综合素质、外语考核皆须分别给分,各成绩皆实行百分制。复试结束24小时内学院将复试成绩面向考生予以公布。
专业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8:30-10:10
八、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开展。具体体检时间由各学科通知考生,并第一时间收集审核体检报告,全面做好留存备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核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60% +复试成绩×40%
2.总成绩排名方式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十、录取原则
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1.分专业(不同专业代码即为不同专业)按复试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2.学科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核结果研究确定、公布,并报送研究生院提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面试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
(5)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本考老师
联系电话:13909412202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甘肃中医药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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