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工作职责
二、负责教职工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工会委员及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及会务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落实情况,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四、负责送温活动、教职工困难补助、慰问等工作。关心教职工生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推动工作;
五、负责做好工会会员的发展、接转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六、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每年要向会员公布一次;
七、负责“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开展和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会同有关科室共同做好评优选先推荐工作;
八、负责工会财物管理;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本科室“三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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